据韩国媒体报道,韩国足协除了性贿赂多名裁判外,还曾性招待3名中国足协相关人士。对此,中国足协官方作出回应。
韩媒称,2012年1月18日,韩国足协对以裁判交流为目的访韩的3名中国足球协会相关人员进行不当招待,相关人员包括裁判局局长、裁判财务主管和裁判事务主管。报道还称,地点位于首尔江南区驿三洞的“S(按摩店)”,协会法人卡结算900000韩元,约合4310元人民币。
据国内媒体当时报道,2012年年初,中国足协特派人前往韩国足协协商合作,两国足协在2012赛季全面互换裁判执法对方职业联赛,互换依照对等原则进行,周期贯穿整个赛季。
中国足协回应称:“近日,有韩国媒体报道,2012年1月韩国足协曾不当招待赴韩进行裁判交流的3名中国足协工作人员,引发国内舆论关注。中国足球协会对此高度重视,已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,并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,回应社会关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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